第144章 分封
百户,封万亩,世袭罔替!每年需服两月之役,自备弓马、仆从……若不能,则以金帛、武器、粮草代之……若士死,其地由嫡子继承,若无子,由其兄弟继承,若有女招赘,则优先继,凡领地继承,需贡金与封君,获得承认!” 所谓封君与封臣的关系,其实就是一种权力与义务的契约。 封君将土地赐予封臣,封臣便有为上级效力的义务,而在段玉的规定中,这种义务以兵役为主。 封君每年可以召集封臣一次,服役期两月,封臣需要自备兵器,还有二十个仆从兵。 若是役期延长,封君就必须给予补偿,多以薪水为主。 而封臣若既不能服役,也不能提供赎金的话,那就可以名正言顺地剥夺其领地了。 “实封万亩?” 段玉还未说完,那些小伙伴们就惊呆了。 一万亩是什么概念?纵然之前大夏封国公,也才实封万亩的待遇。而这一万亩有多大?已经是一个小村子的级别了。 换句话来说,就是中世纪时候的骑士与庄园。 不过国公是一万亩良田,段玉这里是一万亩面积,不过可耕之地也有两千亩,一百户人,下士可领一半公地,其余千亩再分封百户,就是一个标准的村子,下士也就是村主的级别。 而在这个村子中,下士除了应尽义务之外,上级封君就无法再染